问题 | 盗窃罪有证据保全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盗窃罪方面的证明对象的准确界定,关键在于明确其各层次的证据标准。
这些标准主要涵盖以下五个方面:主体证据、行为证据、结果证据、主观证据以及情节证据。 (1)主体证据主要包含有:居民身份证件、户口簿等等。 (2)行为证据方面,需要提供被害者关于在特定时间段、空间地点并以某一特定视角描述被盗物品及其特征状态的陈述。 同时,还需获取相关知情人士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实行盗窃行为而采用隐蔽性手段的证言。 此外,还需提供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实施盗窃行为时所穿着的手套、鞋子以及犯罪工具、赃款、赃物等物证的实物样本、照片以及相关物证、痕迹检验报告等。 (3)结果证据则主要包括被害者关于失窃事件的陈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窃取到的物品的供述,证人关于财物被盗的证言,以及相关部门关于财物被盗的证明文件等。 (4)主观证据方面,需要提供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实际占有、使用、销售、租赁、出让赃款、赃物的证据。 同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己承认盗窃犯罪事实的供述也属于这一范畴。 (5)情节证据方面,定罪情节证据应当包含价格评估、物品发票等相关材料。 至于量刑情节证据,则应当包括与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所扮演的角色、被盗单位的性质、行为人的作案手法、行为人过去是否有过前科记录、被害人的状况、被盗物品的性质、损失程度等因素相关的证据。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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