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算敲诈勒索行为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敲诈勒索罪,是指行为人怀着非法占有的意图,凭借威逼等手段,强制要求受害者交付公私财产的行为。
此种犯罪行为的构成特征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首先,行为人有主动地准备实施破坏性的侵害举动,以此来恐吓财物的所有权人均或持有者。 举个例子来说,行为人会扬言即将采取诸如杀人、伤害、泄露隐私、毁坏财物等方式来恐吓受害者; 其次,威胁所波及到的对象,既可以是财物的所有权人或持有者本人,也可以是与其利益相关的其他第三方人员。 举例来说,如财物所有者或持有人的家属等; 再者,威胁的表达方式可以呈现多样化特点。 就是说,无论是采用面对面口头、书面或其他方式表达恐惧,还是通过电话、信函传递焦虑,甚至于行为人亲自出马或拜托他人传送恐吓都可以构成此罪; 另外,威胁实施的违法行为亦有着多样化的表现形式。 其中有些可能当即就能够实现,比如杀害、伤害,而另有些则需待将来才能做到,好比泄露隐私。 须谨慎留意的是,行为人虽然威胁将要采取剥夺他人生命或财产的行为,却并不意味其在威胁发出时不会做出任何违法行为。 例如,在威胁发出之际采取相对较轻的殴打行为; 或者,威胁将要实施杀人之举,反而选择在此时实行伤害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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