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互殴能定寻衅滋事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状况来分析判定。
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便可被视为寻衅滋事行为: 第一,肆意殴打他人,且情节极其恶劣者; 其次,实施追逐、拦截、辱骂以及恐吓等行为,且情节恶劣者; 再者,强行索取或任意破坏、占有公私财产,且情节严重者; 最后,在公共场所故意制造喧哗混乱,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者。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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