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关于侵占罪另行发起民事诉讼的条件方面,通常需要满足以下几个重要因素:首先是要求明确被告人的身份,以明晰侵占行为的实施者;
其次,必须具备具体且明确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关事实与理由,例如,明确主张返还的财产及其相关损失赔偿的计算依据等; 再者,该案件必须符合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法定范围,并且应当在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之内。 除此之外,还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实侵占行为的真实性以及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额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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