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知情协助他人洗钱百万元构成犯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完全不知情且缺乏主观犯罪意图的情形下协助他人完成数额高达百万元人民币的洗钱操作,是无法构成洗钱罪的。
洗钱罪作为一种故意犯罪,需要行为人存在明确的主观罪过。 因此,只要能够充分证明自身在整个过程中始终保持着对相关事实的无知状态,并且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预见到或意识到正在从事洗钱活动,那么便可以排除犯罪嫌疑,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洗钱是指通过金融机构等渠道,采用多种手法掩盖、隐瞒非法资金的来源及实际性质,从而使得这些非法资产表面上看起来合法化的行为,涉及到的主要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几种类型: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以及金融诈骗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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