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斗殴罪被打还手也算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说,倘若在群聚性斗殴情境中受到攻击而采取自卫措施进行反击的话,依然有可能被视为积极参与了该次聚众斗殴事件。
这主要是因为,聚众斗殴罪所关注的核心在于双方或者多方之间通过聚集人群来互相进行暴力冲突的行为,而并非仅仅局限于哪一方首先发起攻击。 然而,若反击行为属于必要的自我防护,且其防御手段并未显著超出必要的限度范围,那么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很可能不会被判定为聚众斗殴的参与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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