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免于起诉怎么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危险驾驶罪而言,若符合特定条件,则可依法免于提起公诉。
其中最为关键的因素,便是犯罪情节的轻微程度,以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规定的不适用刑事处罚或予以减轻罚责的情形。 这具体可能包罗万象,例如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微幅超出了醉驾标准,且并未酿成重大事故; 又或是犯罪嫌疑人在面临法律调查时表现出诚恳的认罪态度等等。 在此过程中,我们还需全面地考虑到犯罪嫌疑人一贯的行为品行和其对自身罪行的悔悟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积极主动地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并如实地交代自己的罪行,无疑将有助于为争取免予起诉创造有利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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