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开庭就会判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危险驾驶罪的案件审判中,开庭之后未必便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法院将对该案件所包含的各个要素进行全面而深入的评估,这其中包括但并不局限于犯罪行为本身及其所依据的证据是否充足、被告人在审判过程中的认罪态度如何以及是否存在任何能够从轻量刑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等等。 若经查证属实且犯罪事实清晰明确,同时被告人亦表示认罪,那么通常情况下将会被判处有期徒刑。 然而,倘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证据不足或者存在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那么法庭也有可能作出无罪判决或者给予相对较轻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