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疾病患者能离婚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精神疾病患者离婚事宜,若能够经过充分的沟通和协调,实现双方共识,那么,以协议离婚形式结束婚姻关系或许可以视为最为快捷且高效的解决方案。然而,如果以上协商过程未能取得预期效果,则必须诉诸于法庭进行离婚处理。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倘若该名精神病患者正处于发病期,其作出决定的能力很可能会受到限制。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调整监护权归属,委任新的监护者代表该患者参与离婚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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