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孩拦倒别人,别人的哥哥打伤小孩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小孩子发生争执和打斗事件时,若遭受到对方家长的暴力对待,受害方完全有权利选择向警方报案并要求公正妥善的处理方案。
假如对方的家长由于他们的冲动行为,最终给受害者带来了轻度受伤的后果,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地区的公安机关将会对此实施相应的治安处罚。 但如果情况更加严重,比如对方家长在行动中直接导致受害孩子受到轻伤或更严重的伤害,那么这种行为便可能构成我们常说的“故意伤害罪”。 在此种情况下,司法部门会依照法定程序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法律上认定的“一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他们做出了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时,其监护人必须要为这些行为负起完整的侵权责任。 然而,通常情况下,如果这些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均能够尽职履行其监护职责,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轻其所应承担的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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