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立案了可以撤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挪用资金案件被正式立案之后,能否撤案需依据特定情况进行评估和判断。
倘若经过深层次的调查与考证,证实并不存在任何犯罪事实、犯罪情节极其轻微、对社会危害程度较小,以至于无法认定为犯罪行为,或者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等特殊情况,那么此类案件是有可能被撤销的。 然而,若确实构成犯罪,并且犯罪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确凿充足,通常情况下,这类案件并不会被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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