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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法追诉时效起止点是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刑法所规制的犯罪追诉时效之开始计算时间,通常情况下会以犯罪发生之日为起点进行计算;
但是当犯罪行为存在连续以及持续的状态时,则需自犯罪行为终止之日起进行计算。
此处所述之犯罪之日,通常情況下系指犯罪得以最终成立的日期。
至于追诉时效的“终点”,主要是指法律规定的不再对此类犯罪实施追诉的期限。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对相关案件展开立案侦查工作,或者在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案件之后,若犯罪嫌疑人试图逃避侦查或审判,那么其将无法受到追诉时效的限制。
此外,如果被害人在此期间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提出控告,但上述部门却拒绝立案处理,那么同样也不会受到追诉时效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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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15:4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