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参赌人员是否构成赌博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网络参赌人员若要被判定构成赌博罪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度分析与判断。
众所周知,若是以谋求利润为出发点,鼓动人群聚众参与赌博或将赌博当成自己的主要职业,那么便极有可能在法律层面上构成赌博罪这一项违法行为。 而对于网络参赌者而言,若他们所参与的赌博活动具备一定规模,例如反复参与其中、赌资不明数额较大、涉嫌组织他人参加等等,那么就有可能符合赌博罪的构成要素。 然而,如果网络参赌人员只是偶尔涉足其中,并且赌资相对微不足道,作为常规操作,这样的行为并不认定为犯罪行径,但是却有可能面临着治安管理处罚等级别的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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