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上通缉后一直抓不到人怎样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网上通缉后一直抓不到人怎样办 只能等待。《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 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二、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程序是什么 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由立案侦查的单位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后,连同案卷材料和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 检察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逮捕条件,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卷材料、证据进行审查,检察机关采取办案人员阅卷,审查起诉部门的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的方法进行审查。 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审查批捕,应当交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检察机关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分别作出以下决定: 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 对于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不批捕的决定,制作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说明不批准逮捕的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对于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通知后,对于被拘留的对象,应当立即释放。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如果公安机关不同意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复议。 如果公安机关的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在复议、复核期间,对于已经被拘留的对象,公安机关必须释放。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捕工作中,如果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如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必须纠正,并需要将纠正的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网上通缉后一直抓不到人怎样办 网络通缉或是现实通缉找不到人,受害者家属不能够心急,毕竟心急也无法解决问题。 面对网上通缉后一直抓不到人的时候,当事人应该要怎样办 ,在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应该要积极找律师帮忙。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网上通缉后一直抓不到人怎样办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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