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提供资金结算从犯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协助开设赌场并负责资金结算工作的人士会被视为从犯角色。
在此类共同犯罪活动中,扮演着辅助性或次要角色的犯罪者即构成从犯。 就开设赌场这一特定犯罪行为而言,提供资金结算服务无疑对整个犯罪过程产生了重要的推动和支持作用。 从法律视角出发,此类行为可能涉及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该法条,开设赌场的行为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若情节严重,则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而对于从犯,法律规定应予以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 在实际司法操作中,具体的定罪量刑将综合考虑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提供资金结算的金额大小以及参与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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