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案发前主动退赃是否算自首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案件发生之前积极主动地退还赃物,一般情况下并不能直接视为自首行为。
自首必须在犯罪事实发生之后,犯罪嫌疑人自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并且对自身所犯下的罪行进行如实交代。 而在案件发生之前主动归还赃物,虽然在量刑方面具有一定程度的减轻作用,因为这确实展现出了犯罪人员在法律事件中的悔过之心。 然而,这与自首的构成要素之间仍然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和区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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