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认罪认罚书还可以做无罪辩护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署认罪认罚书之后,部分情况之下仍有可能进行无罪辩护,然而这需要审慎权衡。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自愿认罪认罚为前提条件,依循法律法规赋予他们从轻处理的政策。 然而,倘若在签署认罪认罚书之后,出现了新的有力证据或是发现先前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存有严重偏差,足以改变定罪结果甚至影响量刑的情况,那么是可以行使无罪辩护权利的。 在此过程中务必留意,此类的操作方式或许将对被告人所能享受到的量刑优惠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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