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认罪认罚告知书和具结书是一起签的吗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认罪认罚交代书与具结书是否应共同签署这一问题,实际上并无固定之规。
认罪认罚交代书乃是司法机关用以向嫌疑犯或者被告人详细叙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事宜的法定文书。
而具结书则反映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承认犯罪事实,并对量刑建议以及程序适用表示认同的书面声明。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通常会先行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递交认罪认罚交代书,以便他们能够充分理解自身所享有的权益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随后再行签署具结书。
然而,具体的签署次序与方式可能会因为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司法机关的操作规程而有所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3 13:3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