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过追诉时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超出刑事追诉时效所引发之法律后果往往是不再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负的刑事责任。
刑事追诉时效是指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对于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若超过此期限,则通常情况下将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然而,若已对此类犯罪行为进行了追究,应适时撤销相关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中止审理,或者宣布无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犯罪行为经过以下期限后将不再受到刑事追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若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进行追诉的,需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 值得注意的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刑事追诉时效的限制。 此外,若被害人在刑事追诉期间内提出控告,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却未予立案的,亦不受刑事追诉时效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