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追诉期限从何时开始计算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案件的法律诉讼中,追诉期限通常自犯罪之日起开始计算。
这里所说的犯罪之日一般是指犯罪事实依法成立之时,即当某个行为满足刑法规定的所有犯罪构成要件时。 然而若犯罪行为存在持续或连续的状态,则追诉期限应从犯罪行为终止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以连续犯为例,在这种类型的犯罪中,诉讼时效应从最后一次犯罪行为施加于被害人的那一刻算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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