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几次算多次犯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此类犯罪行为如果发生过两次及以上便可被认定为“屡犯”或“累犯”。
而此类犯罪行为通常表现为对社会正常秩序的破坏。 具体来说,所谓的“屡犯”或“累犯”,通常是指实施了三次及以上的寻衅滋事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此类犯罪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只要存在任何一项寻衅滋事行为,且其破坏了社会秩序,那么就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者;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者; (3)强行索取、占有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产,情节严重者;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者。 若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则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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