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赌博提供场地有什么罪行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向参与赌博活动之人提供涉及场地、制定赌博的规则手法、准备赌具、筹码及资金等环节的支持,这一行为有可能被认定为涉嫌犯下开设赌场罪。
开设赌场罪,顾名思义,是以支持赌博活动为目的,为赌博者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一系列服务的行为。 向赌博活动提供场地,无疑将为赌博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极大的便利与条件,从而助长赌博之风,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破坏。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提供场地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其所涉罪行的轻重程度,将会依据场地的使用频率、参与人数、赌资数额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与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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