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从犯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非法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中作为从犯者,应依据主犯所受惩罚予以相应的减轻或免予刑事处罚,但一般应按照其行为的严重性和对社会的影响进行适度裁量。
在一定情况下,相较于主犯,我们更倾向于对从犯给予更加宽容的处理,而不是过度积极地去追究他们的责任。 在具体量刑过程中,我们会充分结合从犯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其贡献程度,以及其违法获利金额、销售的假冒伪劣产品的性质以及对社会产生的不良影响等多方面因素来进行全面考量。 在共同犯罪中,从犯通常发挥着次要或辅助性的作用。 若从犯的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则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处罚; 然而,若其犯罪情节较为严重,那么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附加罚金的严厉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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