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于缓刑的人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缓刑制度,是指在司法实践中,针对那些触犯了国家刑律并经过法定程序确认已经构成犯罪且应该接受刑事制裁的行为人,首先宣告其有罪,但暂时不执行原先判决所判处的具体刑罚。
对于那些被宣布适用缓刑的罪犯来说,他们需要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第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无条件地服从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需要根据审判机关制定的具体要求,定期向其汇报自身的活动情况; 第三,必须严格遵守审判机关设定的会客规定,不得违反; 第四,若要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城或迁居他处,必须事先征得审判机关的批准。 在缓刑考验期内,只要没有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任何情形,那么当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将自动失效,并且会公开进行宣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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