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威胁骚扰什么罪名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实施威胁并进行骚扰他人活动的行为,在特定情况下有可能触犯寻衅滋事罪这一刑事法律概念。
寻衅滋事罪特指那些蓄意挑衅、随意伤害、干扰他人私生活或任意破坏、占用公共或私人财产资源的行为,甚至包括在公众场合无缘由地制造纷争与混乱,给社会秩序带来严重损害的行为。 对于那些威胁骚扰他人的行为,若其情节恶劣且对社会秩序造成了实质性的破坏,那么便有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要判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需要全面考虑到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具体行为方式以及所产生的危害结果等多方面的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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