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侦查中发现是侵占罪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调查的运作过程之中若发现案件涉及到侵占犯罪行为,那么相应的应对策略将有别于其他类型的犯罪。
侵占罪作为一种较为特殊的刑事犯罪类型,被归类为自诉案件。 在此类案件中,原告通常即为受害者本人,他们需自行向具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然而,当公安机关在进行立案侦查时,如若发现涉案行为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则应立即撤销该案件,同时向受害人明确告知其享有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自诉的权利。 之所以采取这样的处理方式,主要是由于侵占罪的独特性质所决定的,此类案件通常并不适用公共检察程序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