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的立案方法有几种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侵占罪如何进行立案的问题,主要有如下几个方式:首先,当受害人自身察觉到自身所拥有的财产已经被他人恶意侵占时,可以直接选择向当地公安部门提交案件材料并报案;
其次,在某些情况下,与案件有关的相关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如有发现涉及可能存在的侵占犯罪行为,也负有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的责任; 最后,广大群众的积极举报以及公开控诉同样是警方开展调查工作的重要线索来源。 侵占罪,是指行为人为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等目的,擅自将原本属于他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据为己有的行为,且涉案金额需达到一定标准,同时行为人必须拒绝归还上述物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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