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与盗窃罪有哪些共同点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及其盗窃罪皆隶属于侵犯财产权类的刑事犯罪,以其非法获取他人财产为主要目的,其行为方式皆为违法。
在具体案件中,这两种犯罪均强调对他人物品的实际占有及掌控能力。 我们可以把侵占罪定义为一种出于非法占有目的,将本应由他人代管的财务、遗忘物或隐藏物品占为己有并且数额较大的行为,拒绝归还给原主。 而盗窃罪则是一项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作为根本出发点,采用秘密手段进行偷窃他人财物,其数额较大甚至多次作案; 或是潜入他人住宅进行盗窃,或是随身携带着武器进行盗窃,以及从公共场所或他人身上盗窃贵重财物等每一个触犯上述任一条件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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