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才算构成侵占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全称是侵吞、盗窃、抢夺他人财产罪,其主要含义是以非法占有为唯一目的,私自侵吞他人钱财、遗忘物品以及掩埋物品等作为己有,且该行为侵犯的金额达到一定数量标准,并且在被财物所有者或相关权益人要求归还时,拒绝履行返还义务。
要构成侵占罪,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首先,行为人必须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意图; 其次,行为人必须实际实施了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 再次,所侵占的财物价值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量标准; 最后,行为人必须在财物所有者或相关权益人提出返还请求后,仍然坚持拒绝归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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