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拿什么判定是开设赌场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开设赌场罪乃是一种以谋求盈利为根本目的,以汇聚大量人群参与赌博活动亦或是将赌博视为全职工作而设立赌场之行为。
在对该类犯罪行为进行确凿判断时,我们通常会深入考量如下几个核心要素:首先,对于场所与设备方面,即赌博场所是否具备专属性质,其内部是否配备了相应的设施以及必要的工具; 其次,从组织行为角度看,赌场是否存在着组织他人参与赌博活动的行为,这其中包括招徕赌徒、制定赌博方式及规则等环节; 再者,从营利目的层面分析,赌场是否将获取利润作为其主要追求的目标; 最后,从规模与持续时间维度来看,赌博活动的规模大小以及持续时间的长短也是我们需要关注的重要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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