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洗钱罪无法认定的情形有几种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洗钱罪无法依法证实的案件之中,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行为人的主观心态并不具备洗钱的意图。
换言之,若不能确定其在清楚知晓特定资金来源于犯罪活动及相应收益的前提下,进行了所谓的“洗钱”操作,那么将无法对该行为者指控犯有洗钱罪。 其次,实际涉及到的相关行为未能符合法律规定的严重性标准。 例如,交易金额相对较少,尚未对金融监管秩序带来显著破坏。 另外,证据缺失也是导致不能判定为洗钱罪的原因之一。 由于缺乏充足且确切的证据来证实在案行为人确实实施了洗钱行为并存在主观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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