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立案法律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所涉及之内涵,即指当事人基于非法占用之目的,将由自己亲自代为保管之他人财物或遗忘物更为隐藏地点藏匿起来,从而享用为私产,且数额达到相当程度,对他人主张返还予以拒绝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的规定:“对于那些将自己受他人委托保管的财物擅自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在明确要求归还的情况下却始终坚持拒绝的人,应当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监禁或罚款等惩罚措施; 而倘若数额特别庞大亦或其他严重情节较为显著者,则应判处两年至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需承担缴纳罚金的责任。 若当事人将他人的遗失物品或掩埋物未经允许强行占为已有,而且数额较大,对他人请求交还的要求予以无视的话,便应对其按照上述条款进行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本罪状是否成立仅限于受害方主动提出诉讼之后才予审理。 而就侵占罪的立案标准而言,通常情况下,侵占金额需达到一万元以上才会启动法律程序。 但是,如被告人的侵占行为对他人的生产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扰,甚至对社会产生了不良影响,即使侵占金额尚未达到一万元的门槛,也可能遭到司法部门的追究和逮捕,面临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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