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列入文物构成侵占罪的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典,侵占罪的核心要义为,以非法占据为主要目的,擅自将从他人处受托管理的财物、被暂时搁置遗忘或深埋土下之物作为自身所有的物品来处理,且该未经授权的行为导致该类财富数额达到一定规模,同时又拒绝向原主人进行归还的行为。
然而,在涉及到文物类别时,下列情况或许并未构成此类犯罪:首先,当某件特定的文物被个人拥有且拥有途径合法合规的情况下,对其进行自由处理并不构成侵占犯罪。 其次,对于那些您无法毫无保留地证实它们具有文物价值或是明确归属权的物品,占有其所有权的行为可能无法轻易判定为涉嫌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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