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盗窃行为不构成盗窃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未被纳入盗窃犯罪范畴的盗窃行为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涉案金额未能达到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所规定的立案标准。
根据该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以及300000元至500000元以上者,应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判断其是否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 各地省级以上人民法院及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情况以及社会治安环境,在上述规定的金额范围内,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具体数额标准,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 若涉案金额尚未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则一般情况下不会被判定为盗窃罪。 其次,盗窃行为具备法定的从轻、减轻或免除刑罚的情节。 例如,因紧急避险而实施盗窃、因生活所迫而实施少量盗窃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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