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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侵占罪的他人是指谁人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侵占罪这一犯罪案件中,我们经常会发现“他人”这个概念频繁地出现。
实际上,“他人”这个词在法律领域里有着明确且特定的含义。
它主要指向那些因为享有法定权益或者实际拥有行为能力而对相关财务具备合法所有权的个体或机构。
例如,假设某个人士基于保管合同的约束,将贵重物品交付给某个保管公司进行保存。
然而,当该保管公司无视法律规定,擅自将这些物品据为己有的时候,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财物的原始所有者就可以被视为“他人”。
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那些由于疏忽或者故意隐藏而遗失或掩埋的财物的所有者。
侵占罪的设立目的在于保护合法的财产权益,因此,只要是对于财物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分等各项权利的主体,都可以被认定为“他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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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3: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