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做才构成强奸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强奸罪”这一犯罪定义,是指在未经女性同意的前提下,以强制性的手段来达成性交的目的,这些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对受害者实施暴力伤害、生命安全进行威胁,抑或是以公开受害者的私人隐私及毁损其声誉相要挟,以及在女性失去意识或因酒醉无力抵抗的情况下,未能尊重和保护她们的合法权益而强迫与其发生性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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