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集体土地属于侵占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侵占集体土地的行为是否应当被认定为侵占罪,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所谓侵占罪,通常是指个人出于非法占有之目的,私自将受托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遗忘物或埋葬物据为已有的行为,并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量级,且被认为存在拒绝归还给失主的行为。 然而,对于侵占集体土地的行为,其性质及其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终究取决于实际案件的诸多细节因素。 若这类行为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或者通过欺诈手段获取批准的前提下进行,那么就可能触犯了土地管理法规。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对于未经批准或者采用欺骗手段获得批准后,非法占用集体土地的行为,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当事人立即返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同时对违反土地管理法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行为,要求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貌。 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情况,则应对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 此外,对于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也应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需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管理法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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