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把掩隐罪定为帮信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谓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简称为“掩隐罪”)以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之间在构成要件方面所体现出的显著差异,必须通过全方位地考察犯罪构成的各层面要素才能得以精确的认定。
首先,行为人主观上对于上游犯罪具体内含的认知程度及行为动机,无疑是区分二者的关键所在。 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行为人往往对上游犯罪的具体细节了解甚少,仅限于知道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并为其提供相应的协助; 然而,在“掩隐罪”中,行为人则明确知道自己所处理的是犯罪所得及其衍生的收益,进而采取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其他方式来掩盖、隐瞒这些非法财产。 其次,从客观行为的角度分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主要体现在为上游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便利服务; 而“掩隐罪”则主要涉及到对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进行窝藏、转移等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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