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卡侵占罪最新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律对于“银行卡占有犯罪”这一术语的准确表达应当更为严谨地定位为——侵占罪。
侵占罪的行为方式具体表现为,行为人基于非法占有之意图,将其受委托代为照顾的他人财产、被遗弃或埋葬的物品,以非法的手段擅自据为己有,且这些财物数额必须达到相当程度,但行为人却坚持拒绝归还给物主,从而违反法律规则。 关于如何确定侵占罪的成立,我们需要全面综合考量财物的性质、数额大小、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及是否存在着坚决不予返还的情节等多个方面的情况进行判定。 如果一种与银行卡有关的侵占活动符合了上述的所有法律规定,那么这种行为便极有可能构成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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