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骂街算寻衅滋事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的问题,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一般而言,如果行为人的谩骂表现为恶劣性质,并且已经对社会秩序产生重大破坏,那么极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例如,在公开场合长期、频繁地谩骂他人,引发大量民众围观,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紊乱; 又或是谩骂的目标人群具有特定性质,比如针对于正在履行公务职能的人员等人,并且已经产生了负面影响。 然而,若仅是偶发的、程度较轻的谩骂行为,并未产生严重后果,则通常不会被认定为此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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