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开设赌场罪要什么证据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开设赌场罪这一犯罪名下的法庭审判过程中,所需提交的证据通常包括如下几个主要类别:
首先是实物证据,如用于进行赌博活动的各种道具、现金、筹码以及其他相关物品; 其次是书面证据,诸如涉及赌场各项事务的账簿、财务记录、会员登记信息、以及众多赌客的投注记录等等; 再次是证人陈述,其中包括了来自赌客、赌场工作人员以及知情人士等各方面的证词; 此外,还包括了视听材料,例如监控录像、录音等,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明赌场实际运营状况的有力证据; 最后,电子数据也是重要的证据之一,例如网络赌博中的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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