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变更侵占罪立案标准怎么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企业或公司重要事项如法定代表人的更迭过程中,涉及到侵吞占有相关资产或权益的问题,则需要全面而深入地分析和探讨其是否符合刑法中关于侵占罪的确立条件及立案标准要求。
然而,该判断并不简单,不仅取决于行为本身,而且与多种因素密切相关,例如当事人的主观动机,其所占据的物资或权益类型等。 在一般的侵占罪案件中,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会设定明确的立案标准,这些标准通常涵盖了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首先,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的意图; 其次,行为人必须通过非法手段将上述物品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 最后,行为人必须拒绝归还所占有的物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