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侦查权限的划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系属自诉性质之刑事犯罪案件,在绝大多数情况之下,将直接由具有审理权限的人民法院予以接手。
然而,若被害者选择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则公安部门应依法接受其报告并展开相关调查工作。 如若在此过程中发现该案件并不属于本机关所拥有的管辖权范围之内,公安机关将会依法将其移交给具备相应管辖权的司法机构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职能管辖】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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