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立案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的司法审理过程中主要的构成要素如下所述:
1.主体要求:侵占罪的实施者必须满足具备相应刑事责任年龄及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意图:实施犯罪时,当事人必须持有明确的直接故意心态,并意图通过非法手段占有他人财物。 3.侵害对象:该罪名所涉及到的客体对象为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4.具体行为方式:犯罪行为人需要将原本属于他人,但已被其代为保管或持有的财物流通领域内资产、遗失物品或地下埋藏的物品,非法霸占为我所有。 如果这种行为导致了金额超过一定范围的财务损失(通常情况下,这一金额被称为"数额较大"),并且犯罪行为人拒绝归还这些财物,那么就可以认定为侵占罪。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相关规定,如果犯罪行为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涉案金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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