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又称为侵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将应由自己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以及被埋藏的物品擅自据为己有的,并且数额较大,经催告仍不愿归还的违法行为。
此种犯罪行为的适用范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指在委托关系、租赁关系、借用关系等法律框架下,因合法原因实际控制他人财物但拒绝返还的情况; 其次,是指他人因疏忽大意而遗失的财物,即财物的所有权人或持有者由于自身的过失而未及时取回的财物; 最后,是指埋藏于地下且所有权归属不明的财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