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另案处理好事还是坏事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开设赌场罪另外处理领域的优劣,不能用片面的角度进行判断,必须依照每个案件的独特性来深层次地评估。
从积极的角度观看,对于此情形您可能会发现,您所牵涉的案件情节具有独立特性或者特定性质,这样就有机会接受更加深入、精确且目标明确的审理过程,从而有望争取到对己方更加有利的法律裁决以及处理方案。 然而,从消极的角度来看,这种处理方式可能会导致案件的处理周期延长,给您带来更多的等待期和不确定因素。 此外,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与主要案件存在某种联系,那么可能会受到主要案件处理结果的一定程度上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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