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人要债不还是侵占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协助他人索回欠款的过程中,若未能如期偿还,并不必然构成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个人私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遗忘物或埋藏物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较大,在被害人提出追讨请求后仍拒绝归还的犯罪行为。 倘若在协助他人索回欠款的过程中,追讨方公然具有非法占有债务资金的恶意意图,且实质上已掌握并使用这些款项,达到法定数额标准,当被害人对资金进行追讨时,却拒绝予以归还,此时便有可能构成侵占罪。 然而,若仅仅由于客观因素所致,导致欠款暂时无法按期归还,或者追讨方并无非法占有之恶意,则不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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