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做了强制执行公证还可以起诉法院判决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署了强制执行公证协议之后,一般情况下是无法再次就法院裁决事宜向法庭提起诉讼的。
这是由于强制执行公证代表着双方当事人达成的一种自愿约定,即当债务人未能全额或者部分履行债务责任之时,债权人有权直接向具有司法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请求,而无需经历繁琐的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