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忘物侵占罪标准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遗失物品涉及到的罪名即侵占罪。
该罪行主要是指以不当得利为目的,对原本属于他人交付给自身保管之财物、遗忘物或掩埋物,通过非法手段据为己有,并且在数额上达到一定程度,同时拒绝归还给原所有者的行为。 对于遗忘物侵占罪的判定标准,一般而言,只有当侵占的遗忘物价值达到一定规模时,才能被认定为犯罪。 具体来说,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所谓的“数额较大”通常定义为超过一万元人民币。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侵占遗忘物的行为必须是在明确知晓所占有的物品系他人遗失物的情况下进行,并将其非法据为己有,且在权利人提出返还请求后仍坚持不予归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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