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当得利可以转换为侵占罪的条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当得利乃是一种没有法律依据作为支撑,却获得不当利益,且对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
而侵占罪呢,则是指在缺乏合法依据的前提下,擅自将委托自己保管之他人财物、遗失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个人财产,且该行为导致所涉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患者拒绝归还给权益所有人。 要将不当得利转变为侵占罪,主要需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首先,行为人必须在主观意识上存在着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即明确知晓所占财物系他人所有,但仍然决定将其据为己有; 其次,行为人必须实际实施了将不当得利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 再者,所涉及的财物价值必须达到一定程度; 最后,当权利人向行为人提出索要时,行为人必须坚决拒绝归还所占财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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